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滨海新区法院联合司法局、普法办组织旁听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
  发布时间:2024-04-25 10:57:13 打印 字号: | |

4月24日,在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滨海新区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依法公开审理了滨海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宋某某侵犯著作权罪一案。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陈华荣及近百名国家工作人员、区普法讲师团成员、普法志愿者代表现场旁听了庭审。

被告人宋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明知张某某(另案处理)等人未取得图书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经合谋后利用张某某提供的教材样书大量盗版印刷《近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等大学教辅图书,并在收取相应费用后,将印刷的盗版教材运至天津某大学交予张某某,张某某等人再行加价将盗版教材出售给该校学生。经统计,宋某某先后多次盗版印刷各类教辅图书共计5900余册。在庭审过程中,通过举证质证、法庭询问等环节,在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真实还原了宋某某涉诉侵权犯罪事实,宋某某当庭对其所犯罪行供认不讳,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公诉机关亦结合宋某某犯罪的事实、情节及当庭认罪悔罪表现等,适时调整了量刑建议。该案将择期宣判。

在庭后的以案释法环节,本案主审法官牛翔向旁听人员介绍了本案的基本案情、审判思路及依法惩治此类犯罪的重要意义,同时也向旁听人员介绍了新区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的发展、建设情况及“三合一”审判机制的具体运行情况。在提问环节,就参会人员提出的“百姓身边遇到的知识产权案件”及“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应如何防范著作权侵权”等现实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答。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是审判实务中最为常见的侵犯著作权犯罪情形之一,宋某某等人大量盗版印刷、出售教辅图书,不仅侵犯了权利人的著作权,破坏了国家对文化市场的管理秩序,也对在校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应予惩处。

知识产权是文化创新的法治表达,著作权既是文化产业的灵魂,也是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助推器。加强著作权刑事保护,不仅有助于保护广大创作者、传播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促进我国著作权产业发展,繁荣社会主义文学、艺术和科学事业。下一步,新区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切实贯彻落实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坚持全链条从严打击各类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活动,发挥好司法裁判对知识产权的严保护作用,为新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建设新区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彰显法院担当!


 
来源:知产法庭 牛翔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