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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津0116刑更15号受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04 10:16:17 打印 字号: | |

罪犯方向收,男,1967年3月31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11081196703316654,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地河南省禹州市磨街乡刘村4组,住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正光路晖达新领地二期5号楼1单元3楼600号。2019年10月30日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2020年10月22日刑满释放。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23年12月27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方向收不服,提出上诉,后申请撤回上诉,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3月22日裁定准许方向收撤回上诉。

判决生效后交付执行前,方向收以其有左肺肿物需进一步检查、手术治疗,符合保外就医条件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三看守所向本院通报。本院已经立案受理。现将罪犯方向收的暂予监外执行申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如对该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限内以书面方式向本院反馈。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2024年6月4日



联 系 人:王法官

联系电话:022-65270981

附:方向收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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