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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法庭”村头落槌 开启服务乡村治理新篇章
  发布时间:2024-05-29 11:09:19 打印 字号: | |

5月28日上午,原告刘某玉、刘某平、刘某霞诉被告滨海新区某老年公寓生命权纠纷一案,在坐落于滨海新区郭庄子村委会的乡村治理共享法庭落锤开庭,标志着郭庄子及周边十余村村民在家门口就可享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

刘某玉、刘某平、刘某霞是三兄妹,与死亡人刘某珍系兄弟姐妹关系,刘某珍父母、配偶早就去世,且无子女,在滨海新区某老年公寓入住多年,由老年公寓对其提供看护和照顾等供养服务。2023年10月20日,刘某珍身体出现不适,送医后诊断为脑出血,尽管抢救了八天仍不治身亡。

刘某玉等非常伤心亲人的离去,查看了老年公寓的监控记录后,认为老年公寓未能及时发现刘某珍不适并将其送医,看护工作不到位,造成其死亡。他们想为刘某珍的事讨个说法,老年公寓则认为已尽到注意义务,不认为刘某珍之死和公寓有关。距离最近的海滨法庭距离近30公里,从没出过远门的兄妹三人一筹莫展,不知如何是好,想到身边的郭庄子村委会刚设立了乡村治理“共享法庭”,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来寻求帮助。

村支部书记帮助他们联系上了包保村庄的李法官,李法官耐心从法律角度对事件进行了专业分析,考虑刘家三兄妹年龄较大、出行不方便,为高质高效化解矛盾,决定到共享法庭开庭。没想到不出家门就能开庭打官司,刘家三兄妹心里的一块大石头落了地。

庭审中,三兄妹表示老年公寓看护工作不到位,未能发现异常及时送医,造成亲人救治不及时而死亡,应该赔偿损失。被告老年公寓表示,刘某珍入住多年,工作人员平常尽心照顾看护,其系突发脑出血,尽管及时送医,但病重没能抢救过来,对这个结果也很难过,老年公寓对刘某珍的死亡不存在过错。

法官将在综合现有证据和庭审的基础上,适时对案件进行判决。

庭审现场搬到村民身边,让老百姓就地就近即可参与诉讼调解。除所坐落的郭庄子村外,周边的苏家园村、大村、崔庄、前河、后河等十几个村有法律服务需求的村民,也能像刘家三兄妹一样,足不出户就能在“共享法庭”享受到便利司法服务,解决饱受困扰的燃眉之急。

“共享法庭”作为“以法治共享促基层善治”的滨海答卷,成为老百姓家门口的一到亮丽的“新枫景”,将矛盾纠纷更好地化解在基层,正在熠熠闪光,以“小窗口”释放基层治理体系“大能量”。

 
来源:海滨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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