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交通事故纠纷审判工作,推进诉源治理,统一裁判尺度,6月6日下午,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滨海新区法院召开辖区法院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审判业务交流片会,三中院民二庭、滨海新区法院道路交通法庭、东丽法院立案庭、宁河法院七里海环境资源法庭相关审判庭负责人及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参加会议。
会上,三中院民二庭交通事故审判组审判长对辖区法院上诉案件情况进行通报,对发改案件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进行分析,并就诉源治理工作提出建议。三中院专业法官就交通事故案件审理中的具体思路发表意见。各辖区法院围绕专业化建设,创新举措成效,下一步工作设想进行了汇报。滨海新区法院道路交通法庭庭长具体阐述了交通事故及保险合同纠纷审判实践中遇到的具有普遍性、新颖性、疑难性的11个争议焦点问题,并向全体参会人员发放调查问卷,征求意见,为辖区法院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提供参考意见。
三中院民二庭庭长表示,将以交赔案件提质增效为抓手,在司法理念统一、办案思路统一、裁判尺度统一、司法效果统一上下功夫,坚持问题导向与效果导向相结合,强化业务指导的前瞻性、精准性、实效性,促进两级法院裁判尺度统一,联动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合力赋能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