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货运平台司机风险提示书
网络货运平台在整合运输资源、解决运力匹配及消解人车矛盾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对带动港口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随之而来网络货运纠纷日益增多。天津自贸区法院天津港中心法庭集中审理一方主体为新业态公司的运输合同纠纷案件,针对部分司机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不强等问题,通过总结审判实践经验,天津自贸区法院制定全国首份网络货运平台司机风险提示书,旨在帮助司机群体提高法律风险意识,引导网络货运行业健康发展,为优化港口法治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1.认真阅读合同条款
司机应遵守货运平台准入规则,知悉司机线上接单信息服务协议、行为分计分规则、货物运输交易协议等协议,在注册时要仔细查阅协议具体条款,通过协议名称、网络平台的主体地位、重要标示条款等内容辨别合同性质及业务模式。司机在留存协议的同时关注文本中是否有关于信息服务费、保证金账户、行为分等内容字样,要特别关注涉及自身重要权益的条款,比如不同车型计费、里程计费与多因素计费之间的区别等内容。
2.妥善保管身份信息
网络平台的快速发展,也导致部分安全问题显现,比如平台司机端账户注册人与运单中的实际拉货司机不一致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过核实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司机端注册人应保管好自身的身份信息,比如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确保电子签约账户为本人操作注册,且由本人实际拉货,谨防借用、冒用、代用等行为。
3.确保车辆适格承运
司机应确保平台注册车辆与实际承运车辆一致,明晰挂靠关系权责,未经货主方同意,不应随意更换车辆,避免车辆不一致时,导致保险理赔风险,从而增加司机经济负担。司机接单时,应保证车辆具备合法运营资质,具备接单条件,及时核查车辆车型是否符合货主方要求,是否符合当地限行政策要求,避免因车辆本身原因违反规则或接单要求造成损失。
4.注意全程核验货物
司机应及时检查货物现状,是否为危化品、是否为危险品、是否与登记货物一致、是否进行了合理包装等情况,运输过程中,货物在司机控制之下,应做到妥善保管义务,动态监测货物状态。运输期间,司机不得自行将货物转让、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擅自处分货物,否则将构成严重违约。
5.依约履行运输义务
司机严格按照平台订单指定的运输路线进行运输,不得出现私自带货、顺带捎路等情况。接单时认真核实下单人备注内容,到达指定收货地点后,及时通过平台,核验收货人信息,存在纠纷时,应及时向平台反映情况,或采取报警方式予以处理,以防出现自身权益损害情形的发生。
6.切勿随意差价转单
部分司机利用货运平台“拼缝”进行转单,从而赚取差价。差价转单行为无形中将增加货物运输风险,增加“拼缝儿”司机责任,亦增加司机维权难度,最终损害自身权益。
7.审慎进行收支操作
与货主方或托运人应就装卸费、压车费、高速费、停车费等费用进行协商,并及时通过平台上传发票、收据等相应凭证收支运费,应尽量避免线下支付产生的诸多纠纷。对于运费支付记录与凭据,要妥善保管。司机注册多个平台或登记多个车辆的,在产生费用时应备注对应车辆及平台信息,避免款项支付混乱产生争议。
8.增强证据留存意识
对于签约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重要证据要注意留存并妥善保管,诸如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过错等造成的货物毁损、灭失等免责事由应及时留存相关证据,同时对于双方协商过程也应及时进行证据留存,留证方式可以采用拍照、录音、录像、截屏、录屏等方式进行。出现平台违规扣除保证金、冻结账户、降低行为分的行为,应做好证据留存,及时向平台进行反馈,以便平台公正评判。
9.明确送达地址信息
实践中,部分司机在合同中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并不准确,或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变更后未及时告知,致使不能有效联系到司机,因此,司机应预留准确的送达地址信息,发生变更后要及时告知平台或货主,避免因消极对待产生不利后果。
10.提升货运保险意识
涉诉案件中,货车司机较少购买保险,哪怕在平台提供了免费保险项供勾选的情况下,司机也因为缺乏保险意识、怕麻烦等原因,不选择保险服务。一旦驾驶过程中造成货物损失,需要向货主承担货损责任,司机往往背负高额债务。因此,司机应增强保险意识,积极选择与运费、货值相匹配的保险产品,尽可能减轻货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