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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津0116刑更25号暂予监外执行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27 19:11:21 打印 字号: | |

罪犯赵毅,男,1980年5月5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120109198005055518,汉族,高中文化,无职业,户籍地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街怡然小区四里15号楼1门502号。因犯诈骗罪于2024年1月18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判决生效后,罪犯赵毅以其身患严重疾病需立即住院就医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现将罪犯赵毅的暂予监外执行申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如对该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限内以书面方式向本院反馈。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2024年9月27日


联 系 人:李法官

联系电话:022-65270673

 

附:赵毅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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