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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前亮剑,“执”保民生——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展执行专项周行动

  发布时间:2024-09-29 08:49:18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落实市高院“雷霆利剑”行动工作部署,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集合自贸执行团队和民生快执团队,抓住十一之前的关键节点,开展执行专项周行动,在国庆节前为申请执行人兑现真金白银。

9月23日

焦某等28农民工与深圳某工程公司、天津某置业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焦某等人自2018年涉案房地产项目烂尾后即开始讨薪截至2024年8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被拖欠工资已达6年之久。执行立案后,经法院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天津某置业公司的股东于近期发生变更,并有计划开展新的业务。以此为切入点,执行法官联系新股东,推动该公司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9月23日,申请执行人收到了第一期欠款55万元,并向法院寄来感谢信,对执行工作表达了肯定


9月25日

在李某与天津某塑料制品公司劳动争议案件中,该塑料制品公司自2022年7月开始欠薪,截至2023年8月已拖欠李某等员工工资共计20余万元,后经仲裁调解,公司仍拒不履行。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即前往被执行人公司进行调查,法院向公司示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对企业经营的影响,责令限期履行,否则将采取拘留法定代表人、罚款等强制措施。面对法律的威慑,被执行人在执行立案后10日内即向法院缴纳了全部执行款。截至9月25日,上述20余万执行款已全部发还给申请执行人,李某等表示一直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9月27日

在执行专项周尾声,针对多次传唤拒不到庭的被执行人,执行局于9月27日清晨六点开始分四个方向,累计派出执行干警60余人次、警车10余辆,集中开展拘传行动。



片段一

在赵某与王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王某多次向赵某承诺还款,并在微信中向赵某炫耀自己的资产,但一直未履行。甚至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王某还以还钱为由诓骗赵某向其账号汇款2000元。执行法官在晨间行动中将王某拘传到庭,决定对其拘留十五日。被执行人面对要在拘留所度过整个国庆假期的局面,当即偿还了全部款项并对自己的行为具结悔过。鉴于王某已履行全部债务并作出悔过,故对王某变更强制措施为罚款1000元。王某当场缴纳罚款并表示今后一定诚信做人、遵纪守法。



片段二

在李某与天津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中,李某在工地工作时因工伤致残,但该劳务公司拒不支付医疗费及伤残补助金20余万元,李某多次向公司讨要未果。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拘传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到庭,其表示公司无力向李某支付赔偿金。在此次晨间行动中,执行法官向张某释明其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责任,其行为已构成妨碍执行,依法可采取拘留措施。在法官释法明理及强制力的震慑下,张某全力联系公司其他股东,全额向李某支付了赔偿款。


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自贸执行团队和民生快执团队以本次执行专项周为契机,共促成113件案件执行完毕,53件案件达成执行和解,拘传到庭27人,实际拘留6人,执行到位金额共计1400余万元,做到了民生放心间、利剑护权益、每天有行动、日日有成果,以实际行动回应了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

 

来源:执行局 张澍、闫志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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