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滨海新区法院(天津自贸区法院)协助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郑州自贸法院)办理一起批量大型车辆异地保全事项,取得良好效果。
2024年10月,郑州自贸法院受理一起民事案件,诉讼过程中原告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告名下保管在天津港保税区的19台大型车辆采取保全措施,郑州自贸法院执行局遂通过执行协作系统申请滨海新区法院(天津自贸区法院)执行局异地协助执行。
滨海新区法院(天津自贸区法院)执行局值守干警与郑州自贸法院承办法官提前沟通确定协助需求后,安排三名法警及警车配合郑州自贸法院实施保全行动。郑州自贸法院执行干警锁定车辆位置后,两家法院队伍当即按照预案赶赴执行现场。到达现场后,执行法官原计划将车辆强制扣押至指定仓库保管,但被告情绪激动,不愿交付车辆,担心法院扣押车辆后影响车辆销售,长期扣押还会导致车辆贬值,给被告造成损失。执行法官在向被告释明相关权利义务后,考虑被告的诉求具有一定合理性,车辆扣押贬值亦会影响原告权利的实现,最终决定对涉及车辆采取“活封”措施,平衡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经过两院执行干警的共同努力,执行任务圆满完成。
近年来,滨海新区法院(天津自贸区法院)持续加大司法协作力度,不断扩大执行联动“朋友圈”,下一步,将继续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深化自贸区发展为纽带,协力破解异地执行难题,共同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及时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