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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津0116刑更28号受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15 09:18:38 打印 字号: | |

罪犯李月霞,女,1962年3月1日出生于安徽省灵璧县,公民身份号码34222419620301092X,汉族,文盲,无业,户籍地为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尤集镇李昌村,现住天津市滨海新区红盐里3号楼1单元101室。因犯盗窃罪,2024年10月30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现判决已生效。

2024年10月30日,李月霞以其患有子宫癌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经立案受理。现将罪犯李月霞的暂予监外执行申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如对该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限内以书面方式向本院反馈。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15日

联 系 人:韩法官

联系电话:022-65270981

 

附:李月霞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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